2025年1月21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正式公布第33批SVHC清单。至此,SVHC候选清单物质已增加至247项。
第33批SVHC清单物质信息如下:
1. 如果一种高度关注物质同时符合第57条和第59(1)条的规定:(1)生产厂家或进口商的商品中高度关注物质总质量超过了1吨/年;(2)同时高度关注物质在商品中的含量超过了0.1% 。依照(EC) No. 1907/2006第7条第4款规定,该生产厂家或进口商应该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进行通报。
2. 在(EC) No. 1907/2006 中第33条规定要求:生产厂家的产品中高度关注物质同时符合第57条和第59(1)条的规定确定含量超过0.1%,生产厂家应该向商品的买家/使用者提供充分的信息至少包含高度关注物质的名称,确定该商品能够安全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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